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父母對未成年人犯罪負有相應的道德責任,對未成年人的成長負有法律監護責任。父母怠於行使監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犯罪,包括14周歲以下的人犯罪,精神疾病患者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限制行為能力人犯罪,年齡在14至16周歲之間的,應當承擔刑法特別規定的數種罪的刑事責任,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青少年犯罪已經成為壹個社會問題。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盜竊、故意傷害等犯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壹般是其父母,父母有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樹立良好家風,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發現未成年人精神或者行為異常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對其進行教育、引導和勸告,不得拒絕或者拖延履行監護職責。第五十壹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關社會組織、機構,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和教育情況進行社會調查;根據實際需要,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心理評估。社會調查和心理測評的報告可以作為辦案和教育未成年人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