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未成年人訂立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即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簽訂的是純盈利的或者適合其年齡和智力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那麽他買的東西是可以返還的,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未成年人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即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購買有價值的東西,購買的東西可以返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未成年人購買食品的註意事項:
1,去正規商店買,不要買校園周邊和大街小巷的“三無”食品。
2.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盡量選擇信譽度好的品牌。
3.仔細檢查產品標簽。食品標簽必須標註:產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不要購買標簽不標準的產品。
4.食物是否適合自己食用。
5.不要盲從廣告。廣告的宣傳不代表科學,反映的是商家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