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對女方懷孕、流產有過錯的,承擔侵權責任,造成人身損害的,由男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
2.男方沒有過錯的,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的,可以分擔賠付。
未婚懷孕的治療:
1,非婚生孩子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當事人需要接受相關處罰,具體罰款金額因地而異,以當事人所在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為準;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未登記生育的,按本人9個月收入的數額計算;
3.未達到生育年齡非婚生育子女的,提前每滿壹年處以壹年的罰款。
綜上,未婚先孕流產的賠償標準壹般是男方不賠償,男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在未婚先孕的情況下,如果女方與男方有因果關系,可以要求男方分擔因人工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另壹方面,如果女方擔心人工流產導致不孕,可以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孩子出生後自己撫養。如果男方不直接撫養孩子,只要女方要求就應該生孩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六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法由雙方分擔損失。
第187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