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僅僅為了撬鎖而破壞財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或者損毀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壹些現實原因引起的。行為人可能是出於對財物所有人對邢的嫉妒或其他類似心理態度,犯罪目的是破壞財物,造成全部財物損失。
2、只是為了進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侵占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合法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者進入公民住宅後拒不退出的行為。未經用戶同意,私自開鎖是違法違規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或非法搜查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予立案。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未經房屋所有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房屋,或者被要求退出後無故拒絕退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予追究。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的房屋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