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給合同就簽合同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交付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交付勞動合同文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七十八條* * *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