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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記者再次走訪了解到,稿件刊登後,物業公司承諾盡快解決問題進行維修。然而半個月過去了,維修人員並沒有上門。這些天雨水很多。何先生家外面經常下大雨,裏面下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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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該小區物業公司呼和浩特時代宏宇物業服務公司壹位劉姓人士。對方稱公寓屬於單位集體購買性質,大部分住戶沒有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雖然何先生向開發商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但物業公司長期不接手,至今未收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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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記者再次聯系了該小區物業公司呼和浩特時代宏宇物業服務公司的劉負責人。最後壹次承諾給何先生修屋頂,他在買房時交了房屋維修基金,但系統查詢到業主何先生2013的物業費沒有交,無法享受物業公司的服務。
對此,盛泰律師事務所魏星律師認為,由於何先生已繳納房屋大修基金,物業不能拒絕維修。如果物業公司仍然拒絕何先生的要求,何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