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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動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罰款多少?

對於故意阻礙、不給特種車輛讓路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200元罰款3分的處罰;事實上,《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規定,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可以處警告或者罰款,甚至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壹、駕駛證分所需材料:

1,違法車輛行駛證原件;

2.評分人身份證原件;

3.記分員的駕照原件。

二、駕駛證扣分流程是:

1.把證件準備好,拿駕照扣分。必須帶著駕駛證、身份證、車輛所有人行駛證去交警部門違章大廳辦理。

2.確認信息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違法記錄進行確認。

3.當確認罰款繳納為違法信息時,工作人員會打印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付費後,違規信息會被剔除,只要扣分沒有達到12,下壹個周期就會恢復分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的限制。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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