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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不能多吃味精?

味精作為壹種調味品,並不是化學合成的產物,而是經過多道工序發酵的大米,本身就是壹種安全的物質。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進入體內後可分解為谷氨酸。谷氨酸是人體需要的營養物質,可以參與蛋白質合成反應,被人體吸收利用。

另外,谷氨酸鈉的味道很好,做菜時加入味精可以提鮮。

而且,當人們吃到美味的食物時,他們會不自覺地感到快樂。

所以長期正確適量食用味精,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規定攝入量為成人每人每天1.20毫克/公斤體重,即體重50公斤左右,每天食用味精不得超過6克。

過量攝入味精會使血液中谷氨酸鈉含量增加,引起短時頭痛、心跳加快、頭暈、惡心、口幹、嗜睡、肌肉痙攣等癥狀,甚至引起休克。

同時,味精在155℃能產生焦谷氨酸鈉並失去風味,有毒,不易排泄,故味精不宜與食物長期同煮,也不宜用於煎、炸、烤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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