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學前教育的第壹條規定是:制定《養老院章程》和《家庭教育法章程》。
學前教育是家長和幼師運用各種方法和對象,開發學齡前兒童的智力,使其更加聰明,系統地、系統地、科學地刺激大腦,逐步提高大腦各部分功能的教育。學前智力教育是學前教育的重要內容之壹,是構成學前教育科學體系的壹部分。
兒童是人生中智力發展的基本階段,也是發展最快的時期。適當而正確的學前教育對孩子的智力和未來的發展起著很大的作用。超常兒童的形成和發展都與恰當、正確的學前教育有關,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學前教育。
學前智育是壹個多方面的訓練過程。對學齡前兒童心理健康的關註不可低估。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心智發育極不成熟,需要家長和幼兒園老師的積極引導。現在很多孩子都是獨生子女,自我意識強,缺乏對他人的關愛,不懂得分享。所以,作為家長和幼兒園老師,要積極引導孩子學會關心他人,學會分享,願意分享。
法律依據:
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
第十七條三周歲以上不滿六周歲的兒童可以申請進入幼兒園。幼兒園在滿足適齡兒童入園要求的條件下,可以適當延長入園年齡。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創造條件,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供融合教育,並為殘疾兒童的保育和教育提供便利和幫助。
第二十條幼兒園保育教育應當面向全體幼兒,關註個體差異,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於樂,寓教於樂,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