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中國所有法律法規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規是憲法的子法。如果子法違反母法的內容,子法無效。除了母法——憲法,我們可以把其他所有的法律法規分為以下四大部門。
即:(1)罪犯;(2)民事;(3)經濟;(4)行政管理。搞訴訟的人可以根據打過的官司,重點學習壹個部門的法律法規。
(1)刑事方面。分為兩類,壹類是實體法,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犯了什麽罪,會受到什麽處罰。如:刑法、懲治軍人違反職責行為暫行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有關決定、通知和補充規定。另壹種是程序法,即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步驟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相關補充規定。
(2)民事方面。也分兩類。壹類是實體法,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著作權法等,以及相關的補充規定。另壹類是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仲裁條例等。,其中還包括各種相關的補充規定和臨時規定。
(3)經濟方面。實體法主要包括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稅法和產品質量法。程序法與民事訴訟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實體法包括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