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系列:主要針對核與輻射綜合管理、核與輻射控制區劃定、核與輻射測量、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的法規;
核電廠系列:主要規定核電廠建設、運行和廢物處置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研究堆系列:主要規定研究堆運行、試驗和改造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同位素應用系列:主要規定同位素生產、使用和儲存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加速器系列:主要規定加速器應用和使用中的核與輻射防護及安全管理要求;
輻射防護系列:主要規定放射性物質使用和輻射安全防護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放射源安全系列:主要規定了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運輸、使用和處置,以及與放射源相關的其他管理和技術要求;
放射衛生系列:主要規定放射衛生管理和防護的管理和技術要求。
這幾個系列* * *同構形成了我國輻射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通過不同領域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