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中,我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重疊的。沒有沒有權利的義務,也沒有沒有義務的權利。在公共空間中不恰當的語言和行為,必然會給空間中的其他人帶來或大或小的不良影響,自然影響了公共秩序。壹個人可以擁有權力,但權力的行使不能被濫用。如果他不承擔相應的義務,濫用權力就會導致違法。
在法治社會,要明確區分合法與非法。傳統立法更多的是概念性,更多的是倡導性,更少的是精細化。在立法上,可以更加精細化、科學化,對這種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進行精準處罰。在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過馬路,翻越欄桿的現象。違反的相關法律早有定論。對於壹個文明社會,我們要構建壹個法律秩序,司法和執法要精準;執法者嚴格執法執紀,不應該有太多的彈性標準。這些彈性只是法律的誘惑和破壞。嚴格執法是每個壹線執法者的責任。為了維護法治和所有人的利益,我們所有人都應該旗幟鮮明地舉起法律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