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根據貨物(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征收的流轉稅。
2.消費稅:以消費品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種的總稱。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生產、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3.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的營業額征收的稅。
4.關稅:是指進出口商品通過壹國關境時,政府設立的海關向進出口商征收的稅款。
商品稅是對商品流轉和非商品流轉(為個人和企業消費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征收的稅收的總稱,又稱流轉稅。商品營業額是指在商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銷售或購買商品而產生的貨幣金額,即商品銷售收入的金額或購買商品所支付的金額。非商品營業額是指非商品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各種勞務的貨幣金額,即提供勞務所獲得的營業服務收入金額或為獲得勞務所支付的貨幣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條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納稅知識,免費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第八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