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的標準是保障所有國有企業的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堅持中國* * *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壹、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五條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協調國家安全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安全和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