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關於涉外離婚的法律法規是:1。辦理涉外離婚協議的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或者內地居民自願與中國港澳臺僑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2.涉外離婚法律適用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適用結婚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涉外離婚法院管轄原則規定“原告是被告”是涉外離婚案件地域管轄的壹般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 * *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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