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規定了數罪並罰的基本適用規則,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數罪並罰的前提是數罪情節相近。即犯罪次數多,這些行為在時間、地點、方式上有密切聯系。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重或者減輕處罰。即根據每個犯罪的性質和情節,按照各自的處罰標準進行裁量。3.罰款總額不得超過最高罰款限額。即在確定罰金刑時,應當根據各罪的情況確定罰金數額,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罰金的最高限額。需要註意的是,在實踐中,數罪並罰並不是壹成不變的,它受到具體案件的影響。要認真核對每壹個罪名的情況,充分權衡各種因素,確保量刑合理公正。
什麽情況下不適用數罪並罰?壹般來說,如果數罪已經認定為獨立行為,沒有相互影響,那麽就不適用數罪並罰。另外,如果在作出判決時,某壹犯罪的情節已經包括其他犯罪的情節,那麽就不適用數罪並罰。
數罪並罰是我國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之壹,是數罪並罰的重要手段。在實踐中,要認真核對每壹個罪名的情況,依法從重或者減輕處罰,並保證罰金總額不超過最高限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數罪並罰應當以數罪情節相近為前提,根據各罪的性質、情節、情節,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從重或者減輕處罰,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最高罰金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