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三審稿中增加了相應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環境,消除壹切安全隱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家用電器、家居用品都是未成年人可能受到傷害的隱患。所以,家長出門壹定要檢查家裏的電器和燃氣安全。避免未成年人用火用電引發事故,同時註意未成年人的戶外安全。近年來,由於溺水等戶外事故的發生,未成年人在戶外受到傷害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出門在外,家長要時刻關註未成年人的狀態,避免受到傷害。
同時,草案三審稿還明確規定,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應當經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同意後辦理。這也是為了防止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暴力。因為未成年人在心理承受能力和生理年齡上還沒有達到和成年人壹樣的狀態。所以個人信息泄露會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在處理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時,應當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以確保未成年人的安全能夠得到進壹步的保護。
中國正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法律措施,進壹步提高法律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把人類社會變成法治社會。讓整個社會運行更順暢,人民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