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人與自然是有矛盾的,也有可以也必須協調的壹面。為了生存和繁衍,人類需要合理地改造自然,有效地保護自然。自然保護區是現代人類保護生態系統、野生動植物、自然遺跡,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的壹項創舉。它是自然保護的最高形式,是自然保護的重要基礎。截至2002年底,中國共有各類自然保護區1.757個,總面積6543.8+0.33億公頃,占國土面積的1.3%,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88個,已達到國際平均水平。然而,我國自然保護區的立法明顯滯後。壹部行政法規、五部部門規章和壹些帶有部門規章性質的文件,構成了我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法律體系。關於自然保護區的地方立法也類似於國家立法的縮影。加強我國自然保護區立法,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科學完善的自然保護區法律體系是壹項緊迫的任務。筆者從我國自然保護區及其法律制度的發展現狀出發,對我國現行自然保護區法律制度進行了分析和評價,並借鑒國外自然保護區立法的先進經驗和發展趨勢,提出了完善我國自然保護區法律制度的建議:加快制定自然保護區基本法——自然保護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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