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為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體現了國家和政府(軍隊)對公民的義務和責任。與此相關,獲得法律援助是符合條件的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
第二,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律援助是國家保障司法公正的法律化、制度化行為,不同於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個人道德行為和普通法律幫助行為。
三、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對象為義務兵、現役軍官、士官、在編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經濟困難、無力支付軍隊律師相關費用的人員。
第四,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律援助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援助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援助服務,還包括法律咨詢和免費提供法律信息。
第五,軍隊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的實施者不僅包括專職軍隊律師,還包括兼職和特邀律師以及軍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第六,為受援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