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甲方自願將其出租車(車牌號:)出租給乙方經營。租期為四年半(每月壹千伍佰(1500元)。油價補貼歸甲方所有,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壹萬八千元/年(18000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20,000元整(租賃協議到期日甲方收到上述出租車後退還給乙方),租金人民幣18,000元整,每年(每月24日)按平均每月人民幣1,000伍佰(65,438+0,500元)支付,直至合同時間和租賃期限終止。如果乙方超過半個月未能按時支付租金,
三。甲方於2017年月日將上述出租車交付乙方使用,甲方應承擔車輛交付前的壹切違法行為及其他相關事宜。
四。雙方的責任:
1.甲方將汽車出租給乙方使用。在此之前,壹切違規行為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壹切費用(如車輛維修費、使用費、保險、運營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及違法行為,應承擔包括刑事責任在內的壹切責任,處罰結果自行承擔;
4.租賃期內(四年),乙方不得擅自分包給他人,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聘用司機必須證件齊全(有從業資格證)。如發現證件不全,甲方有權收回出租車,不退還押金。事故糾紛未處理清楚的,2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