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和管理;負責全縣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校務公開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參與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高校開展學生就業創業;承辦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登記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教育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和驗收;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改革。
其他責任: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教育研究和科學研究,組織學校承擔國家、省、市、縣下達的科研項目,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負責統籌管理省、市、縣下撥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集、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政策,指導所屬學校的後勤管理,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