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學為什麽難學?
法理學與其他四門學科相比過於抽象和不具體。刑法和民法可以通過解釋案例來理解,法律史可以通過時間上的故事聯系來輕松記憶。
如果大壹學法學,會覺得很難理解。而壹個大四的法學學生會發現學法理學很容易。法理學是所有法律的邏輯。法理學不是部門法,但它為部門法的制定和適用提供了理論指導。
個人推薦
想學好法理學,就要區分考點,用不同的方法學習。如果是分析型考點,請記住學習三個要素:抽象到具體,找到內在邏輯,熟記。法理學中有很多內容在刑法和民法中都有所體現。我們在學習這類考點時,需要結合相應的部門法去理解,抽象為具體,但要註意與部門法中的相關具體規定區分開來。
擴展數據
法理學不能簡單地定義為“法律是什麽?”這個問題的答案的完整集合。如果法理學只有壹個核心任務,那麽2500年前古希臘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從廣義上講,法理學可以定義為法律的智慧或對“法律事業”的性質和語境的理解。法理學的根源應該是“juris”,即法律或權利。另壹個詞根“謹慎”指的是智慧。因此,法理學可能是尋求法律智慧的學問,也可能是對法律的明智理解。根據富勒的法律格言“使人們的行為服從於所有權治理的事業”以及Beyleveled和Brownsword的用法,我們可以得到術語“法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