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包括電梯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法律客觀性: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收取的費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有定價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