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公證的結果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往往讓很多人得不到保護。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雙方婚前公證時,男方買的房子列為個人財產。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財產公證,是因為這種公證聲明可以使雙方具有壹定的約束力。
而每壹個想結婚的男女,都有對愛情和未來的向往,都不願意將來面對離婚或者財產糾紛。但是財產公證可以給每個人壹定的約束力,讓他們婚後知道對方的個人財產是多少。如遇不幸,法律也會根據兩人之前做的財產公證結果做出判決。另外,很多人離婚後往往會涉及很多財產分割。
如果婚前財產沒有公證,就意味著他們在離婚後的財產分割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尤其是壹些短期婚姻,為了避免麻煩和不必要的糾紛,男女雙方都會選擇財產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