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班路上的工傷。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的情形。如果是自己負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不屬於工傷。而在工作時間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員工,既包括身為機動車駕駛人的員工,也包括非駕駛人的員工。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傷害,將被認定為工傷。如果員工交了社保,可以用工傷保險報銷,公司不能因為員工受傷而辭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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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