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存在於壹切事物之中,並貫穿於壹切事物的整個發展過程。它們是萬物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所以管理層覺得法律太緊,執法者覺得法律太松,是完全正常的。
當前,我國已進入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各種經濟社會矛盾相互交織。社會處於人財物大流動的狀態,與建國初期的狀態完全不同。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來保證社會的安全性和壹致性,各種法律法規也隨著發展的需要逐步完善,產生了“管理層覺得法律太緊”的感覺。
對於管理者來說,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讓執法者忙得不可開交。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壹些先進的手段也被用在違法犯罪中,執法難度加大。和諧社會的構建更加註重以人為本。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更加人性化,導致“執法層認為法律寬松”的感覺。
面對體制轉軌、社會轉型、思想多元、利益多元的新形勢,只有全體社會成員自覺守法,維護法律尊嚴,才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