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住所,以及通信自由和隱私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獲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
7.社會和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受保護的權利,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中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國家保護。
法律依據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人民的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