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經過特別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全面規定了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的根本問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特點;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
(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民主事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精髓;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本質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階級性是法律的本質屬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本質是壹個國家政治力量對比的集中表現,即各個統治階級掌握國家權力後,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壹根本法來維持其統治。對於我國來說,由於我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國家權力的掌握者,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本質上是最廣大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