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司法機關在辦理壹切案件時,只能以客觀事實和國家法律為標準,不允許有其他標準。
2.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法律統壹適用於所有公民,任何公民無論如何都依法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3.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合法職能,在維護法制統壹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防止特權現象。
4.實事求是,改正錯誤。
堅持實事求是,壹切從實際出發,堅持正確的為人民謀利益,糾正錯誤的為人民謀利益。
關於憲法適用的完善,需要做到三點,即正確適用法律、合法適用法律和及時適用法律。
擴展數據
憲法的適用特征
1.合法性
國家機關對具體案件的處理,無論是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必須嚴格依法。
2.權威
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的活動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司法裁定壹經發生法律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執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違抗。
3.被動性
司法程序的啟動總是基於具體案件的發生。大多數情況下,司法活動必須由當事人的訴訟行為引發。
4.獨立性?自立性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的幹涉。國家行政機關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時也應堅持獨立公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適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