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律師事務所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律師事務所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律師事務所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發生的其他費用支出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

根據《律師事務所執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公告》第三條,合夥人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憑合法有效憑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扣除費用;對於確實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據的業務相關費用,經當事人簽字後,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1,個人年經營收入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扣除8%;

2、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扣除6%;

3、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654.38+0萬元的,按5%扣除。

不實行查賬征收的,不適用前款規定。前款規定自10月2013 1日至2月2015 12 31日執行。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個人發生的其他費用支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997]4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擴展數據: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辦法》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費用和以前年度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八條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取得的貨幣收入和非貨幣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前款所稱其他收入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盈余收入、逾期壹年以上的包存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壞賬損失處理後已收回的應收賬款、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公告

  • 上一篇:論惡意差評行為的法律地位和責任
  • 下一篇:喬麥(上海)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