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序言、提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歌、國徽、首都五部分組成。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主要規定最基本的公民權利、最基本的國家機構組成、國家政策(外交和內政)、國家權力的行使和組成方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它是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反映了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
確認革命勝利和現實民主政治的成果,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即社會制度、國體原則、國家政權組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對比關系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的作用,國際關系也對憲法的發展趨勢產生影響。
我國憲法是我國法律的主要依據。我國政府在編纂相關憲法時,應當按照相應的序言、總綱、公民基本權利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等內容進行編纂,以保證我國法制工作的完整性和相關法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