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天的國際法中確實有這樣壹條規定:如果A國實際控制壹個地區超過50年,並且沒有其他國家反對,那麽這個地區就屬於A國..
但是,這條法律顯然不適用於租賃土地。“租借地”顧名思義就是“租借地”,其主權仍屬於租借國。這塊地只是清政府租出去的,沒有割讓。所以,更別說100年的租賃了。即使租借1000年,主權還是在中國,到期了也要還。
有些租借地之所以租期99年,很可能只是清政府想給自己留點面子。雖然1999年和100年的差別只有1年,但卻是兩位數和三位數的差別。
中國最後租借的土地是香港的新界,是中國在1997年7月0時連同整個香港收回的。中國收回香港的官方稱謂是“恢復行使主權”,這也說明香港的主權壹直屬於中國,而英國只是租借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