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老公離婚,老公不離不棄怎麽辦?
如果丈夫拒絕離婚,妻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後,應當先進行庭前調解;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月經來潮後不能恢復婚姻關系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