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通過上述第壹種方式獲得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4.明知或者應知上述第壹項至第三項違法行為而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業秘密的。這屬於間接侵犯商業秘密,即第三人在明知或者應知向其傳授商業秘密的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情況下,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這裏的重大損失是指重大的經濟損失,包括利潤減少、虧損增加、導致破產、在競爭中處於劣勢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將刑法第二百壹十九條修改為:“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壹)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明知前款所列行為,而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罪。”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的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