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銀行保密義務的含義。這意味著,未經客戶明示或暗示同意,銀行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客戶賬戶、客戶與銀行之間的任何交易或通過管理客戶賬戶獲得的任何客戶信息。銀行的保密義務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銀行可以免除保密義務。(2)儲蓄賬戶保密除外。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目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專門規定,可以查詢、凍結、扣劃儲蓄賬戶的部門有9個: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安全機關、海關、稅務機關、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此外,其他任何單位無權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賬戶。(三)公司存款賬戶保密除外。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企業存款的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上述法律,除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安全部門、海關、稅務機關、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外,國務院還授權部分行政機關查詢企業存款賬戶,如外匯管理局、物價局、監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審計局等,但這些機關不能凍結、扣劃企業存款賬戶。違反對個人儲蓄賬戶、企業儲蓄賬戶的保密義務,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企業存款,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給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財產造成損害的,商業銀行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