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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二次裝修申報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因業務需要進行二次改造的消防驗收申請人應當是實際經營者。但俱樂部租賃合同中關於二次消防驗收的條款,是當事人承擔合同履行風險的內部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應當有效。日輝公司主張該條款無效,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采納。其次,九頭河公司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已依法主動申報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原因是日暉公司無法提供住宅會所商業改建的規劃證明。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取消壹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僅實施國家和省重大建設項目、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醫療建築和其他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單體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的室內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托養設施以及生產、儲存甲、乙類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多層車間、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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