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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維修是否有強制性要求?

法律分析:從事消防設施維修的,應當具備相應的消防維修資質,屬於消防技術服務性質,消防安裝公司不具備相應的維修資質,應當予以區分。

目前消防維修沒有國家法律,但有地方法規和做法。

法律依據:《河南省公安消防總隊關於進壹步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維護管理的通知》。消防部門根據調查指出,全省建築消防設施維修市場較為混亂,無序競爭現象較為突出。維修質量得不到根本保證,直接影響建築物的消防安全。因此,責成各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下大力氣開展建築消防設施維修市場整治活動,加強監督管理。建築物的擁有、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消防職責,與具有消防維修資質和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合同,制定並落實建築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按照維修相關標準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維修,確保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建築消防設施維修管理》GA587-2018等現行相關技術規範,確保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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