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稅目具有選擇性,對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征收消費稅;
2.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壹產品交同樣的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收三種方式征收;
5.消費稅征收環節單壹;
6.消費稅負擔的轉移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綜上所述,開征消費稅屬於新舊稅制收入的轉換。雖然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仍征收增值稅,但基本維持改革前的稅負水平。對少數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不應該成為物價上漲的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率和從量定額復合征稅(以下簡稱復合征稅)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定量定額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固定稅率
復合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額×固定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銷售。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