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產權房不是國家發的,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只有土地證的房子,相當於買了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小產權房的房子。
二、小產權房能否買賣小產權房有兩種:
壹種是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即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允許農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只要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
另壹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占用耕地上的違法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所以不僅是小產權房也是違章建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農民向城鎮居民買賣房屋,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無法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可見,小產權房不能轉讓或出售給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方。但這並不意味著小產權房不能轉讓,而是其轉讓或出售的對象是有限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