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證是學校發給剛入學時取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明,用於證明學生在學校就讀,證明其身份。壹般會有壹張本人壹寸彩色或黑白照片加蓋學校印章,比如大學生,妳的學院和班級,妳的在校年限(入學時間-畢業時間)。
校卡是出校門的證明卡,兩者不能等同。比如買火車票,用學生證可以打折,但是校園卡不行。校園卡只供學校使用。
學生證是學校發給取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件,用於證明學生在學校就讀,證明其身份。學生應該妥善保管、愛護和使用它們,以免丟失。新生入學後,復試合格並取得學籍者,可發給學生證。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持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系辦公室辦理註冊手續,加蓋“註冊章”後有效。
學生證各欄內容不得擅自塗改。各欄目內容經審批後需要變更的,應持本人書面申請及相關單位、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學生處辦理。
學生休學或畢業離校時,應交回學生證,由學校註銷留作紀念。學生帶著畢業證書離開學校。對丟失或故意不交的,視情況給予適當罰款。
法律依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幹規定》第五條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持學生證、工作證、考勤卡或學校頒發的其他證章、證件方可進入學校。未持有前款規定的徽章、證件的國內人員,應當向門衛登記後進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