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校園暴力判幾年?
1.校園暴力的量刑標準如下:
(1)校園暴力造成輕傷的,不予處罰,給予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
(二)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