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以營利為目的參與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生活中,有些親戚朋友鄰居偶爾賭博,有贏有輸,但不多;有些人經常壹起賭博,但涉及的金額很少,賭徒也不以賭博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鋪張浪費。賭博的危害:1。參與賭博的學生難免會分心,無法好好學習,學習成績下降。這些少年缺乏毅力和進取精神,直到被開除。二是身心傷害,參與賭博的青少年長期處於興奮、緊張、焦慮、恐懼的狀態,可引起失眠、厭食、神經衰弱、記憶力減退、營養不良、情緒不穩定、生活懶散、喪失自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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