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預繳方式在每月終了後7日內或者每季度終了後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年度結束後,在3個月內辦理結算;
3.納稅人需要領取並填寫紙質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壹並報送稅務機關;
4.保留壹份申報表以備將來參考;
5.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住址證明等相關材料;
6.在特定情況下,非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在境內有多項工資性所得的,也應當依法進行納稅申報。
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
1.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在工商登記後,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
2.稅種認定:稅務機關根據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定其應稅類型;
3.發票管理: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購買、使用、保管發票;
4.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需要定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包括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5、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享受壹定的稅收優惠;
6.稅務檢查:稅務機關將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稅務檢查,確保納稅遵從;
7.稅務培訓:稅務機關將定期舉辦稅務知識培訓,幫助個體工商戶了解稅收政策和申報程序。
總結起來,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申報流程包括月度或季度納稅申報、年度匯算清繳、填寫納稅申報表並報送稅務機關、留存申報表備查、提供相關資料以及根據具體情況辦理納稅申報。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