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 .損害公眾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協議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二、電子版協議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建議妥善保存紙質版。
1.從證據上看,協議取得的照片是作為復印件存在的,在技術上是可以篡改的,所以單憑照片的證明作用很低。
2.除非對方認可照片,否則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據佐證,形成證據鏈,照片可以作為最終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三、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且不具有法律效力:
1.未成年人所作的證詞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稱;
2.與壹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核對的,原件復印、復制。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30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協議無效: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公眾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