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戶查詢手機號是否滿足攜號轉網條件;
2.獲取已執行的授權碼;
3.提交帶授權碼的攜號轉網申請;
4.新的服務提供商提供新的SIM卡。
攜號轉網的歷史演變:
1,號碼攜帶業務最早出現在國外,允許用戶在更換運營商時保留原手機號碼;
2.我國2008年開始探索攜號轉網業務,最初在天津等地試點;
3.2010,攜號轉網試點擴大到全國27個省市;
2019年4月,11,工信部宣布正式在全國範圍內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5.實施攜號轉網政策旨在促進電信市場競爭,提高服務質量,保障用戶權益。
總結壹下,攜號轉網的流程包括用戶查詢手機號碼是否符合轉網條件、獲取授權碼、提交轉網申請和新服務商提供的新SIM卡,但目前還不能實現跨省攜號轉網。
法律依據:
攜號轉網業務管理規定
第二
本規定所稱攜號轉網業務,是指蜂窩移動通信用戶(不含物聯網用戶)變更簽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在同壹本地網內保持不變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