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的界定
在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夫妻婚後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股票、房產等。;
2.婚前夫妻共有的財產,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增值的部分;
3.婚前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房地產事業部的操作步驟
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房地產評估
首先,需要對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其市場價值。可以請專業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做評估,也可以自己做評估。
2.確定財產的所有權
如果房產是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那麽就需要按照夫妻共有財產的原則來劃分各自的份額。如果婚前財產歸壹方所有,則需要按照財產增值部分的原則進行分割。
3.協商細分方案
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壹個房產分割的具體方案。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請律師調解。
4.簽署離婚協議
確定房產分割方案後,需要簽訂離婚協議。協議應包括房地產分割方案、分割比例、分割時間等內容。
5.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根據簽訂的離婚協議,需要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如果需要辦理抵押、貸款等手續,需要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