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殘疾人申請生活補助需要哪些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子女可不提供);
2.冠色二寸照片四張;
3.低保(限低保家庭成員);
4.收入證明(僅由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申請人提供);
5、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委托人)及其他證明材料。
二、殘疾人聯合會補貼的申請流程是:
1.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殘聯、民政窗口提出書面申請,進行初審,壹般在10個工作日內;
2.初審通過後,縣級殘聯將轉介至縣級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和審核,也是在10個工作日內;
3.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後,配合縣級財政部門申請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個人賬戶。壹、二級殘疾人不用交新農合,但要全額繳納。三四級殘疾人如果是低保戶貧困戶就不用交,否則就要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為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提供生活、教育、住房等社會救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其他措施,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仍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貧困殘疾人在基本醫療、康復服務以及必要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等方面給予幫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給予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