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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從哪壹年開始實施五年計劃?

我國第壹個五年計劃是從65438年到0953年制定的,從“十壹五”開始改名為五年計劃。(6月1949到6月底1952,中國國民經濟復蘇,6月1963到6月1965,國民經濟調整,5月1953,人們歡欣鼓舞地走過天安門廣場。正是在這壹年,中國開始了它的第壹個“五年計劃”。在年初舉行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周恩來說,今年是實施五年計劃的第壹年。如今,中國正在實施第十三個五年計劃(2016-2020)。

作為國家幹預經濟發展的壹種形式,新中國的五年計劃最早並不源於中國,也不是中國獨有的。早在上世紀30年代,蘇聯就建立了第壹個社會主義國家。斯大林在領導蘇聯探索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問題時,明確提出“社會主義是按計劃進行的”,後來在4月召開的蘇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上,制定並通過了1928-1932國民。

蘇聯從本國國情出發,通過五年計劃在經濟建設方面取得了輝煌成就。直到1937年第二個五年計劃完成,蘇聯已經完全實現了以重工業為中心的工業化,最重要的是工業總產值迅速躍升為歐洲第壹、世界第二。

戰後,隨著歐洲和亞洲大量社會主義國家的出現,五年計劃逐漸被東方集團大量國家借鑒。到50年代中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相繼完成了第壹個五年計劃。後來的歷史發展證明,五年計劃不僅深刻影響了蘇聯的經濟發展,也對所有戰後東方集團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成為社會主義國家長期以來的主要經濟發展模式。

在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的基礎上,中國於1953年開始實施發展國民經濟的第壹個五年計劃。這個計劃是由周恩來中央委員會和陳雲共同制定的。於是在1956宣布提前完成計劃規定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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