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中國法律明令禁止的。
因為《新聞聯播》主持人是正面公眾人物,甚至代表政府形象,此時禁止接受商業廣告。而且,商業廣告有很強的商業味道。壹般情況下,《新聞聯播》的主持人對大眾更權威。壹旦商業廣告被取代,就會導致新聞主持人和政府形象的崩塌。
2、接收商業廣告,不符合新聞主持人要求。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大部分人都覺得《新聞聯播》的主持人是積極的、權威的。所以壹旦接受商業廣告,很多人會質疑主持人的話語權。因此,壹旦《新聞聯播》主持人收到此時的商業廣告,很多人質疑《新聞聯播》的官方權威性。
3、《新聞聯播》主持人必須是正面現象。
因為《新聞聯播》壹般比較正規,起到輿論導向的作用。這時候妳就不能參加商業氣息濃厚的活動了。這將導致許多人質疑新聞的權威性和官方性質。所以從商業角度來說,新聞主播是不能接受商業廣告的。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政府也在努力維護政府形象,所以我們國家的法律在生活中也是明確的,禁止新聞主播參與泛商業活動。而且,壹旦主持人公眾人物接手了商業活動,就會導致輿論對新聞的權威性,導致錯誤的引導和質疑,導致新聞聯播主持人的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