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權投資:將信托資金投資於能夠帶來穩定現金流的股權。
3.證券投資:信托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壹級市場、二級市場、私募等。證券投資產品的受托人壹般會委托投資顧問進行管理。
4.股權投資:信托資金以受托人名義投資於項目公司,通過股權增值、分紅或溢價回購獲得收益。
5.組合運用類:受托人以股權投資、股權投資、貸款等方式將信托資金運用於項目公司。雖然信托有壹定的風險,但是信托平臺還是比較靠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第十四條是信托財產。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屬於信托財產。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托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經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後,可以作為信托財產。